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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总承包、工程施工总承包、工程专业承包;工程设计、项目管理、设备维修(经营范围和有效期以资质证书为准)、承包与其实力、规模、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;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;锅炉、压力管道、起重器械等特种设备安装、改造、维修;(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许可后经营);电力设施承装(修、试);压力容器制造(经营范围和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);设备租赁;以自有资金对矿产资源开发领域进行投资;测绘服务;城乡规划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 [详细介绍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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